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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维权
发布日期:[2017-01-18]

【旅游维权知识】
旅游者的正当、合法旅游权益受到侵害时,法律规定有五种维权方式可供选择:一是旅游消费者与旅游经营者协商和解;二是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申诉;三是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四是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裁决;五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旅游质监部门受理投诉的范围是“旅行社因自身过错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或旅行社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而造成游客经济损失的,可以用旅行社质保金对游客进行补偿”。根据《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暂行办法》,向质监所请求用保证金赔偿的时效期限为90天。正式投诉必须用书面形式。对于不属于服务质量范围的权益受损的,游客应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到消协投诉或到法院依法起诉。


【出游维权注意事项】
防范不规范的广告 看清楚旅行社资质
合同签得越细越好 提防旅游“零团费”
90天内索赔保证金 书面形式正式投诉

【旅游者投诉索赔的范围、条件和途径】
⑴投诉索赔范围:

①因旅行社故意或过失,未达到与旅游者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旅游者直接经济损失的;

②因旅行社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而造成旅游者直接经济损失的;
③因旅行社歇业、解散、破产或合并而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


⑵赔偿请求应符合下列条件:

①请求人应是旅游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或其合法代理人);
②有明确的被投诉旅行社;
③有具体的赔偿请求;
④有证据材料;

⑤属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赔偿范围。


⑶旅游投诉的途径:
消费者在旅游中如果利益受到损害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投诉的途径是:除了去消费者协会投诉外,还可以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要求保证金的赔偿。消费者受损害包括:旅行社因自身过错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旅行社服务未达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旅行社破产造成旅游者预交旅行费损失。旅游消费者在要求保证金赔偿时,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写明被投诉旅行社的名称、导游姓名;消费者姓名、性别、国籍、职业、年龄及团队名称、地址、电话;赔偿要求和根据的事实、理由与证据(与旅行社签约合同、费用发票、收据)。赔偿的时效期限为90天,时效期限从消费者受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管理部门在30天内给予调解或答复。